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自动细菌鉴定及药敏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年12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成交供应商“颐海宸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应答文件中响应的货物型号规格为“MA*****”,但是在应答文件中未提供该货物有效且型号规格一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未响应技术参数要求中的★条款“具有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资质(提供所投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在该证有效期内出厂的证明文件;均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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